校(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0-07-14来源: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党校点击: 次
科研部印发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鞍山行政学员 鞍山社会主义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
近一年来,科研部经过认真组织,积极调研,精细思考,起草了《中共鞍山市委党校(鞍山行政学员 鞍山社会主义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初稿,经过部内研判、教师代表座谈、领导审阅等多轮多层次讨论,最终审定稿《中共鞍山市委党校(鞍山行政学员 鞍山社会主义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2月21日起执行。
科研部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