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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28来源:点击:

     

    为切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鞍山市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委党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保卫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设置专职分类督导员,由各楼层保洁员负责监督日常垃圾分类投放情况。

    二、实施范围

    校各部室、南校区。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分类标准

    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厨余垃圾。指在普通存放条件下容易腐烂变质的废弃物。主要为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总称。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陶质碎片和大骨棒等。

    (二)建立分类管理台账

    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并对基本信息进行统计登记,基本信息包括现有收集设施数量及分布、现有收运模式,填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收运量等,

    (三)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在各办公楼设置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食堂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另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应明显、规范,颜色和图样符合国家标准,安放位置科学合理、数量充足、便于投放、便于分类收集作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51日至515日)

    1.调整组织机构。根据我校人员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宣传引导,落实责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516日至1031日)

    按照《市委党校2021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逐步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三)总结检查阶段(2021111日至1231日)

    对我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2022年更好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识形势。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核心内涵。要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放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加以认识,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创新的举措、扎实的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校深入开展、务求实效。

    (二)强化分工,狠抓落实。各部室要密切配合,建立分工合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动员,夯实基础。利用专题会议、电子屏、宣传标语、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使全校教职工详细了解垃圾分类工作,再由他们回去宣传,带动身边人,不断扩大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