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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新修订的《条例》·部门谈
    时间:2025-09-19来源:业务指导工作部点击:

     

      202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鞍山市委党校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收看陈希同志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习贯彻《条例》会议上的讲话和谢春涛同志专题辅导报告,通过校委(扩大)会议开展研讨和部门内部研讨等形式,梳理形成部门具体落实路径,实现学习全覆盖、责任全落地。

      市委党校官方网站推出“聚焦新修订的《条例》·部门谈”系列报道,22个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谈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分期分批在校园网站刊登。

     

    深学细悟践《条例》 履职担当促发展 

    党政群工作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了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与工作机制,这是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一举措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工作方向。

      9 月 5 日,党政群工作部全体同志积极参加学习贯彻《条例》的专题培训。会后,开展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政群工作部作为党校的综合部门,要深学细悟《条例》精神,努力践行《条例》规定,重点围绕办学保障,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务实工作举措,推动实现校委提出的同心协力、同舟共济、同频共振、同卷共答“四同”目标。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将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服务对象,都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注重从细节入手,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二是加强综合协调,凝聚校内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校内各部门的联络,提升沟通协调能力,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和需求,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增强校内工作协同性,凝聚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是规范办文流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文件起草、审核、印发等环节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把关文件质量,确保文件起草规范、流转有序、归档及时。加强文件执行的跟踪与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保障文件精神精准落地、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四是精细办会服务,切实提高会议质效。高度重视会议活动,从会议安排、通知发布、材料准备、会场布置到记录撰写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标准和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五是严守机要保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加强涉密文件、涉密载体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档案保管制度,规范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流程,落实档案库房安全措施,及时清查核对,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和教育培训,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

      党政群工作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牢固树立“深悟、细学、笃行”的工作理念,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党校中心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学习贯彻《条例》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教务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是自2019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战略谋划。新修订的《条例》是指引新时代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党校教学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教务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教学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校姓党,把牢政治方向。《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这就要求在教学工作中强化党的理论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全面贯穿到各门课程中;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课堂教学保持政治性、学术性、实践性的统一,杜绝任何错误观点的传播。

      二是落实基本培训,规范班次学制和课程。《条例》新增关于“基本培训”的制度安排,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教学管理工作中,必须把基本培训作为党校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规范班次学制和课程,全面完整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一方面,科学制定培训方案,规范设置培训班次和培训学制,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到应训尽训。秋季学期计划开设29个培训班次,覆盖所有班型,可以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另一方面,构建科学全面的基本培训课程体系,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提升履职能力为核心内容,精心打造以“双师讲堂”为特色的实践课程和与鞍山发展、红色资源紧密结合的现场教学微课程,从理论到实践,从党校的小讲台走进社会的大课堂。在秋季学期的课程设置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时的比例为77.46%,其中党性教育课程占比25.35%;领导干部上讲台占比26.76%;互动式教学占比26.76%,案例式教学占比15.85%。

      三是强化学科建设,扶持重点学科发展。《条例》指出“学科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提升师资水平的基本建设”。持续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党校的重点学科,同时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学科以及党性教育相关学科建设。把这两类学科作为党校学科建设的立身之本、优势所在。从课程设置、教师进修、对外宣讲到人才引进,都向此倾斜,努力提升党校相关学科在鞍山理论界的影响力。

      四是强化系统观念,推进协同发展。《条例》提出“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工作中要推进资源共享,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网上党校和省委党校的视频课程;加强上下联动,开展同备一堂课活动,强化市、县党校师资共享,推进县级党校精品课建设,认真指导县级党校教师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比赛;落实与辽阳、沙湾市委党校的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与兄弟党校联学联动,进一步提升开放办学水平。

      教务部将以《条例》为指引,始终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不断提升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管理水平,将《条例》精神转化为“质量立校”的创新实践,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条例》  推进科研工作新发展

    科研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党校科研咨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科研部全体成员在研讨过程中,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彼此展开深入探讨,力求从原文中看改变,从对比中谋发展,从实际中找问题,从研讨中求方法。

      第一、完善科研管理。《条例》要求,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提高科研、决策咨询水平。为党献策,是党校不同于一般学校的独特价值所在。推动党校的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做好科研管理,提高科研、决策咨询质量。科研部在研讨中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一是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二是要优化科研考核机制,特别是加强对课题中期成果、课题成果转化的检查力度,提高课题的完成质量。三是要制定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规划,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咨政报告,发挥好智库作用。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条例》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科研是党校的基础工作。完善党校科研工作体制机制是坚持守正创新的基本保障。科研部依照《条例》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一是要完善管理条例,及时更新科研管理办法,推动相关制度更加适应新时代发展,加强有组织科研,对全校科研工作统筹管理。二是要做好科研量化考核工作,完善教研人员科研工作量化赋分办法,使科研成果等级认证等工作有更加明确的标准,确保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科研工作,为绩效考核提供有力依据。三是要创新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党校特点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对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到课题研究、决策咨询工作中去。

      第三、加强沟通合作。《条例》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党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党校科研工作必须注重统筹谋划工作全局,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增强与其他科研机构的沟通合作,努力推出更多高层次科研成果和高质量教学课程。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强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之间的合作,利用好各党校系统的培训资源与优秀经验,提升党校整体功能。二是要做好向上沟通以及与本市各县(市)区党校的向下的业务指导,上下联动,增进交流,从纵向上建立健全各级党校之间的协作机制。三是要加强与外部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鼓励教师组建跨部门、跨专业、跨领域的多元化科研团队,做好优质资源共享,提升党校为党献策能力。

       

    以《条例》为纲  践行党校教师使命担当

    法学教研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印发后,法学教研部深刻感受到这一纲领性文件不仅是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的“路线图”,更是党校教师履行职责的“指南针”。法学教研部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在教学实践中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有了更清晰的方向。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条例》将“坚持党校姓党”作为首要工作原则,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等写入总体要求,为党校工作标定了根本政治方向。党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作为教师,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在授课过程中,要更加注重从政治高度解读理论逻辑,引导学员深刻认识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例如,在讲授宪法的课程中要注意到,“依法执政首先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讲清楚其科学内涵和战略部署,让学员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教学赋能,在守正创新中提升育人实效。《条例》对教学布局进行了系统优化,明确将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作为三大板块,并强调常态化培训机制的建立。这要求教师在课程设计中既要突出主业主课地位,又要紧密结合时代需求。针对条例提出的“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要求,鼓励采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等互动式教学方式,法学教研部多年来积极探索更多更丰富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创新。例如,姜延雷老师以案例课的形式讲授《民法典》,于向阳、姜延雷、刘向东老师联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设计的“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刘向东老师的“打造高绩效团队”课程,马慧、刘向东联合鞍山市信访局专家开展“依法处理信访案例,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述教学方式探索创新,激发学员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了教学效果,收到学员广泛好评。

      三是坚持科研献策,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党校担当。《条例》明确要求强化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这为党校教师开展科研提供了根本遵循。应当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发展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例如,法学教研部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鞍山市基层社会治理”“提高鞍山市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等课题开展调研,形成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政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教研部在今年与立山区委党校合作开展课题研究,通过联合攻关提升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希望党校为教师创造平台,以学校为单位承接系列课题,组织教师参与,改变教师单打独斗搞科研的状态,加强团队协作,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科研合力,共同攻克重大课题。

      四是强化能力提升,在自我革新中锤炼过硬本领。《条例》对教师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促使教师必须以自我革新精神不断锤炼过硬本领。首先,在知识储备上,要紧跟时代步伐,持续更新知识体系,不仅要精通专业领域知识,还要广泛涉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做到博而专、精而深。例如,针对当前数字化发展趋势,教师应主动学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知识,将其融入教学内容,提升教学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其次,在教学能力上,要不断提升教学艺术,通过参加教学培训、观摩优秀课程、开展教学研讨等方式,学习先进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课堂驾驭能力和学员参与度。再者,在科研能力上,要增强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提炼课题,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法学教研部将以《条例》为纲,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培养更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为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