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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新修订的《条例》·部门谈
    时间:2025-10-22来源:业务指导工作部点击:


     202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鞍山市委党校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第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收看陈希同志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习贯彻《条例》会议上的讲话和谢春涛同志专题辅导报告,通过校委(扩大)会议开展研讨和部门内部研讨等形式,梳理形成部门具体落实路径,实现学习全覆盖、责任全落地。

     市委党校官方网站推出“聚焦新修订的《条例》·部门谈”系列报道,22个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谈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分期分批在校园网站刊登。

     

    始终坚持和突出党校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原则

     机关党委

      

     党中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校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机关党委工作部门,深感责任重大。《条例》不仅为党校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机关党委如何更好地服务党校事业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条例》,要始终突出、牢牢把握党校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把党校姓党贯穿于办学治校全领域、全过程。

     一、坚持党校姓党,始终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 

     党校是党的学校,党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党校的政治属性。《条例》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这一性质定位充分表明,党校(行政学院)有着不同于一般学校、阵地、机构和智库的特殊性,党校姓党始终是其最核心的内涵、最鲜明的特质、最显著的标志。《条例》将坚持党校姓党放在办学原则的首要位置,并作为主线贯穿始终。这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始终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持党校姓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要求

     《条例》明确,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原则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好《条例》,就要始终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从严治校是管党治党要求在党校(行政学院)的贯彻落实,是党校姓党不含糊、不偏离的纪律保障。因此,要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严明校纪校规,抓严抓实教风学风、机关作风、学术风气治理,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纪律约束、制度规范等手段,进一步巩固发展从严治校成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条例》为准则,积极探索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创新活动载体。结合机关工作特点和党员干部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技术,拓展党建工作的空间和渠道。借助校园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党建工作信息,开展线上学习交流,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和覆盖面。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职责,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学习《条例》体会

    财务审计部

     

     新修订的《条例》在2025年8月发布实施,财务审计部全体同志认真研读产生共鸣,深刻认识到:《条例》作为新时代党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既明确了党校“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使命,也为财务审计工作指明了政治遵循与实践路径。财务审计作为党校办学治校的基础性保障工作,必须以《条例》精神为指引,将政治属性贯穿工作全过程,以精准监督与高效服务护航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锚定“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牢财务审计政治方向

     《条例》最鲜明的特征是将“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贯穿始终,明确要求一切办学活动都必须遵循政治原则、严守政治纪律。这要求财务审计工作必须跳出单纯的“数字核算”思维,始终以政治标准统领审计监督与财务管理。在经费保障上,聚焦《条例》强调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优先保障主体班次教学、党性锻炼实践等中心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的70%”等要求在经费分配中得到刚性落实。在审计监督中,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严查经费使用中是否存在偏离“为党育才”方向的问题,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党校事业的政治建设上,筑牢党校办学的政治根基。

     二、紧扣“质量立校”核心要求,强化全流程审计监督

     《条例》通篇贯穿着“质量立校”的高标准要求,对教学、科研、管理等各环节作出细致规范。财务审计部作为内控监督的关键部门,需以全流程监督破解管理痛点,推动《条例》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聚焦决策规范,强化财务审计监督。要依据《条例》“坚持从严治校”要求,重点核查大额资金使用、基建项目立项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推动党校健全集体决策机制,明确资金审批标准,确保重大经济决策经得起检验。要想方设法争取科研经费,激发我校科研工作,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二是聚焦资产规范,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围绕《条例》对办学条件保障的要求,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产权登记不全等问题,开展资产全生命周期审计。通过核查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全流程,推动完善资产台账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手续,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安全完整,为党校办学提供坚实物质保障;三是聚焦经费规范,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要立足市情、校情实际,严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不增长;厉行节约专项经费,国家限制服务标准的项目经费不增长;厉行节约人员类经费,编外人员经费不增长,节约出每一块钱为党校中心工作服务。

     三、践行“服务大局”使命担当,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条例》要求党校工作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整体性与协同性。财务审计部需打破“监督孤岛”思维,以协同治理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坚持协同联动,加强贯通协调。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要求,健全财务审计体系,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与其他各部门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务审计工作格局,共同提升办学治校水平。

     下一步,财务审计部将持续深化《条例》学习,以“政治监督为魂、规范管理为基、服务效能为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与财务保障职责,为党校坚守初心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审支撑。

     

    贯彻落实《条例》实现教学科研水平双提升

    文史教研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此次修订是党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党校在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具有深远意义。市委党校文史教研部组织全体教研人员围绕《条例》展开深入学习与热烈讨论,结合文史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交流心得、分享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重点强化文史领域教学与科研的政治引领

     经过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始终贯穿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为党校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文史教研部而言,在文史领域教学和科研中,必须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政策和方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要把坚定学员的文化自信作为重要目标,引导学员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内涵与时代价值,让学员在课程学习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例如,在讲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不仅要讲授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更要挖掘其中蕴含的当代价值,使学员从文化根源上筑牢政治信仰。

     二、对照《条例》要求,优化部门教学体系

     《条例》对党校教学提出了更高标准,强调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文史教研部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就如何优化部门教学体系展开讨论。在今后工作中,文史教研部将根据不同班次学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设计文化类的课程,创新教学方法,改变传统单一的讲授式教学,积极引入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互动式教学等多元化方式。例如,在讲解革命文化时,引导学员在历史故事中追忆往昔,让学员亲身感受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这种方式能够使学员沉浸感提升,能够更好的达到教学目的,激发学员的爱国情怀。

     三、以《条例》为指引,提升部门科研水平         

     《条例》明确了党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使命,要求党校科研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文史教研部在讨论中围绕如何结合本专业开展科研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立足本地文化资源,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研究。例如,深入挖掘本市的历史文化遗产,研究其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利用,为地方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同时,打开对外调研渠道,积极参与校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研究视野,加强与其他党校、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形成科研合力。增加与高校、宣传部、市政协等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文化方面的课题研究,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和优势,提升科研水平。

     四、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人才是推动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条例》对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文史教研部在讨论中深刻认识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重视现有的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进修班,认真对待并利用好每一次培训机会,学习上级党校的先进教学经验,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讨论,文史教研部全体教研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条例》为准则,不断提升部门教学和科研工作质量,为党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为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理论支撑。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基本理论研究中心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是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系统阐述了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作为市级党校教师,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学深悟透明方向,对标对表找差距

     校委会扩大会议召开后,教研部立即行动起来,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读原文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教研部内部学习阶段,我们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全员读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求。二是开展对照查摆,要求每位教师对照《条例》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组织专题研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高教学科研质量开展深入讨论。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全体教师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自查互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在教学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研究不够深入,课堂教学的学理深度和说服力有待增强;案例教学运用不够充分,贴合课程主题、实效性强的典型案例仍不足,与市级党校培训对象的特点结合尚不够紧密。在科研方面,围绕鞍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对策研究仍显薄弱,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不够。在自身建设方面,深感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知识结构更新不及时,外出交流机会偏少,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笃行实干促发展,教研相长谱新篇

     作为党校的教学科研一线部门,我们要以《条例》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市情,从教学、科研和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在教学方面,我们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中心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注重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着力讲清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确保政策解读的准确性。继续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主动学习和运用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教学方法,开发具有鞍山本地特色的教学案例,在教学案例库建设中及时将鞍山最新发展成果纳入其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在科研方面,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选题立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深化对鞍山市重大现实问题的对策研究。要推动校科研部门建立科研咨政成果报送转化机制,聚焦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体攻关,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成果。要强化学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学术道德,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要促进教研咨一体化发展,推动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和决策建议,更好发挥党校的智库作用。

    在自身建设方面,我们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定期参加高质量的专题培训和跨区学术交流,弥补理论弱项和视野局限。推动建立协同调研机制,争取相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区对调研工作的支持,真正吃透市情民情。推动开展学术沙龙、案例开发实训等活动,由资深教师带领年轻教师对教学科研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复盘反思,破解“本领恐慌”。

     教研部全体教师必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咨政能力和水平,为党校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条例》为引领 推进教学与咨政能力双提升

    市情研究中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履行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市情研究中心在深入学习《条例》后深刻认识到,“教学”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决策咨询”是党校的重要功能,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结合中心职能定位,我们必须坚持教学与咨政双轮驱动,将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提升教学实效性和咨政贡献度的具体行动。
      一、聚焦主课主业,推动市情研究深度融入教学实践

    《条例》强调,教学应当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注重能力培训,联系实际教学。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市情研究作为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效果的关键支撑。市情研究中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改革任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研发形成一批“小而精、接地气、解渴管用”的市情教学专题或课程模块。同时,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本地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成功实践与典型经验,按照学术规范和教学要求,进行理论提炼和结构化处理,编写形成具有党校特色的本土教学案例。这些案例将广泛应用于案例教学、结构化研讨等教学环节,帮助学员在具体情境中提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聚焦精准高效,全面提升决策咨询能力与水平

     《条例》明确要求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和突出矛盾的对策研究。市情研究中心必须当好“思想库”和“智囊团”,在提升咨政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首先,强化精准选题,紧扣决策需求。建立与市委市政府政研室、发改委、统计局等核心部门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走访交流,精准把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意图、关注焦点和急需破解的难题。变“我们研究什么”为“决策需要什么”,确保研究方向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其次,深化调查研究,夯实咨政根基。大力弘扬“深、实、细、准、效”的调研作风,改进调研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数据挖掘、座谈访谈、比较研究等多种方式,沉到一线、钻进去研究,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确保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筑牢咨政报告的“事实底座”。最后,注重成果转化,畅通报送渠道。强调咨政报告的对策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问题聚焦、分析深刻、论证充分、建议具体,语言精炼,格式规范。建立教学与咨政的联动机制。将教学中学员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有价值观点,作为咨政研究的重要线索和素材;将成熟的咨政成果,适时转化为教学案例或专题,反哺教学,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闭环。
      三、强化自身建设,筑牢教学咨政高质量发展根基
      打铁必须自身硬。落实《条例》要求,实现教学与咨政双提升,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第一,强化理论武装与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所有教学和咨政工作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第二,提升队伍专业素养。通过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挂职锻炼、参与重大项目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研究人员的理论功底、政策水平、研究方法和文字综合能力。第三,完善激励与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对在教学融入和咨政建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倾斜,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新征程上,市情研究中心将以《条例》为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推动教学与咨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服务鞍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